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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咸阳师范学院      发布日期:2022-07-20   浏览:

咸师院教字〔2014〕第51号

一、总则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师资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和提高师范院校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作为对师范生的职前专业训练,是一门具有师范特性的综合实践课程,对于师范生教师职业意识的培养、师德修养的提高、素质结构的完善、教学角色的转换,对于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的深刻理解、树立社会主义教育思想都具有其他课程不能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育实习工作,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

教育实习的目的在于使实习生把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地综合运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了解和熟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学习和初步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培养和锻炼从师任教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基本技能;接受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人民教师工作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通过教育实习,可全面检查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并通过教育实习的信息反馈,促进我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教育实习的任务

教育实习的主要任务,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教学调查研究等内容。通过教学工作实习,使实习生学会在具体教学活动中独立、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掌握钻研教材、编写教案、组织讲授内容的方法,提高课堂组织能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板书设计能力;通过班主任工作实习,使实习生初步了解班级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学习班级管理艺术,提高各类活动的组织能力,掌握学生工作的基本要领;通过教育教学调查研究,使实习生进一步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培养教育调查的能力,为今后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开展教育研究打下基础。

(三)教育实习的形式

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确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须个人提出申请,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自主实习。

(四)教育实习的时间

教育实习的时间安排,整体为18周,时间分为两段,一是集中实习8周,本科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专科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专升本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教育实习分为校内教学集训、准备(1周)、实习(见习2周、实习5周),返校后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总结。二是顶岗实习10周,本科安排在第八学期,专科安排在第六学期,专升本安排在第四学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教育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各院(系)、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教育实习工作。教务处负责校级管理;财务处具体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借款、报销等工作;院(系)总支、学生处在实习期间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教育实习中的后勤、医疗、车辆安排等工作;保卫处负责实习生下点和返校实施过程中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二)教务处职责

1.制定全校教育实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各院(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协助各院(系)做好教育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2.制定教育实习经费预算方案,核定各院(系)实习经费的支付。

3.协调实习工作,全面掌握实习进度,检查实习质量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召开教育实习工作会议,做好与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实习学校的联系工作。

5.组织教育实习工作先进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开展优秀实习教案、优秀调查报告展评活动,召开教育实习工作研讨会,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研究。

(三)院(系)职责

各院(系)在院长(主任)领导下,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教育实习工作,具体为:

1.编制本院(系)教育实习计划,制定专业实习大纲。

2.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工作,选派实习带队教师,负责实习学生管理工作。

3.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组织实施院(系)内教学集训工作。

4.及时检查本单位教育实习工作,解决好有关问题;开展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

5.落实进驻实习点之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包括联系实习学校、落实学生食宿。完成学生教育实习成绩的审定、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及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的归档与报送工作。

6.完成分管实习点实习工作总结和相关专业教育实习总结,收集实习学校反馈意见、实习生实习教案、调研报告和实习体会等材料并归档,做好本单位教育实习

的总结表彰等工作。

三、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走上教育工作岗位前的一次“战备演习”,应按照合格教师的要求安排教育实习内容,全面培养师范生独立从事教育工作的能力。

(一)校内教学集训

校内教学集训是学生进入实习学校之前的强化训练环节,所有实习生必须参加校内教学集训。

校内教学集训由各院(系)选派教学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集训指导教师。集训内容包括:备课、试讲、评课及作业批改和班主任工作方法等教育实习的各个环节。集训期间组织邀请知名中学高级教师为相关专业学生上一堂示范课,做一次教学方法与教学体会的专题报告,同时要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资料,确保实习生尽快实现角色转换。

在这一阶段,各院(系)必须将实习的有关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向实习生详细说明。要求实习生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气质形象、认真负责的精神进入实习学校,为学校增光,为自己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集训期间每10~15名学生配指导教师1人。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听课、评课次数不得少于2次,对每个学生的教案批阅份数不得少于2份;并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等次。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派往条件较好中学实习。

(二)见习

见习是学生步入教学工作的第一步,其目的是对中学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进行观摩,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律,学习老教师的教学艺术和风格,初步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见习工作今后将逐步分散在各学期进行,使师范生能够通过长期的教学感受和实际训练,增强教师职业意识和责任,形成稳固的教育思想和教师职业技能。

1.教学见习

教学见习的主要任务是观摩课堂教学,实地了解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熟悉各种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教学的组织等;在观摩的基础上,初步掌握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规律;协助指导教师搞好教学辅导、作业批改等工作。

2.班主任工作见习

班主任工作见习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主任工作,通过听取原班主任介绍、与学

生交谈、查阅相关材料、观察学生日常行为等途径,了解班团队活动的组织、班级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的方法;熟悉实习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干部的组成和学习风气;协助原班主任抓好日常班务工作、开展学生课外活动、搞好家访工作等。

(三)实习

实习生对实习学校、实习班级有了一定了解,对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有了一定认识之后,转入实习阶段。

1.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课堂教学、指导实验、批改和讲评作业、课后辅导、编制试卷、考查与评定成绩、听课、评课、编写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等。通过教学实习,使实习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规律,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

备课:实习生应独立钻研实习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搞清教材中各章节在教学大纲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教学的具体目标和教学重点,分析学生已有知识、技能基础和学习方法实际,确定学生的起始状态,明确教学难点。

编写教案:教案是对课堂教学的设计,内容一般应包括:课题、课型、教学目标、实验、教具、图表及其使用方法、板书设计、作业布置以及各环节的具体教学步骤、内容、方法和时间分配等。教案既要符合基本规格要求,又要体现个人的教学风格。

试讲:实习生在上课前必须进行多次试讲。试讲一般由指导教师主持,实习小组全体实习生参与。试讲之后,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意见,实习生应对教案进行修改补充,再送指导教师批阅。试讲次数由指导教师根据试讲效果确定。试讲合格者,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方能上课。

课堂教学:实习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尽可能对各种类型的课程进行教学实习。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则上不得少于6节,其中编写新教案不得少于3个;专科生课堂教学原则上不得少于4节,其中编写新教案不得少于2个。

课堂教学应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学生实际,将教学内容准确传授给学生,并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力求语言简洁,用词恰当,汉字书写规范,教学板书工整,教风严谨。有条件的学校提倡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实习生应相互听课,做好听课记录。除讲授新课外,还应参与作业讲评、实验、课外辅导等教学环节。

评议:授课完毕后,应在指导教师的主持下及时召开评议会,共同分析本次授课的成功之处和应注意的问题,帮助实习生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作业批改与辅导:作业应重在训练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业布置应该题量适当,难易适度,不增加学生的负担;作业批改应认真细心,并及时统计分析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作业讲评;作业评语应规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实习生应在课余时间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重点和个别辅导工作。

2.班主任工作实习

班主任工作的实习内容包括: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和健康状况;针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开好主题班会,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开展有意义的课外活动。

班主任工作实习原则上在实习班级进行。根据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实习学校的当前中心工作,拟定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织开展各种班、团活动。

班主任工作实习结束后,应全面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正确评价工作绩效,总结班主任工作实习经验和体会,撰写工作总结交由指导教师审阅。

3.教育教学调查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础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增强对基础教育的理性思考,提高教育教学调查研究能力。

教育教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教育教学的基本情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与手段;中学生的生理与心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思想品德状况;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我校往届毕业生的教学、生活、工作状况等。

教育教学调查的步骤:根据院(系)实习工作计划和拟定的调查提纲,确定自己调查的题目、任务重点、对象范围、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编制调研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调查应重视原始资料的收集,通过整理分析得出有价值的规律、建议或改革方案,撰写出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教育教学调查报告的撰写格式:一般按“篇名—作者姓名—院(系)专业班级—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的顺序写作。

要求资料翔实、分析有据、观点新颖、结论明确、文笔流畅、语言精炼,字数不少于2000字。

(四)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及时组织实习生进行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召开指导(带队)教师和实习生座谈会;由各实习点推荐一名实习生进行汇报讲课;评选优秀教案和优秀调查报告;推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学校组织召开实习工作研讨会;在各院(系)总结、推荐的基础上,举办实习成果展;评选实习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校级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优秀教案和优秀调查报告。

四、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包括校派指导(带队)教师、实习学校教学指导教师、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由相关单位选派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指导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校派指导(带队)教师原则上每个实习学校配备1名,教学指导教师、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由各实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一)校派指导(带队)教师职责

1.全面负责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及纪律教育工作,教育实习生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2.负责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实习学生、确定实习小组组长、借款、借床等。

3.负责与实习学校领导和有关教研室联系,协助落实实习计划,做好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安排好实习生生活。

4.组织实习生制定调查计划,编写调查提纲,有重点地开展调查,撰写好调查报告或专题总结。

5.掌握实习进度,向实习学校汇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学校、院(系)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6.协助实习学校作好实习成绩的评定、总结及优秀实习生的推荐评定工作。

7.认真填写教育实习工作日志,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并向相关院(系)汇报。

(二)教学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教学大纲的实施、教材的使用进展情况,传授教学经验。

2.开展示范教学活动,供实习生观摩。

3.指导实习生备课、编写教案,并审定教案。

4.指导实习生试讲,参加课后评议,提出指导性意见。5.评定实习生教学实习成绩。

(三)班主任指导教师职责

1.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及班、团、队的工作计划。

2.指导实习生拟定班级活动计划,并指导执行。

3.检查指导实习生开展班级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

4.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

五、实习生管理

(一)教学计划安排的教育实习,属必修课程,每个学生都应认真参加,经过考核,获得及格以上(含及格)成绩方能毕业;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本人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后提出申请,经院(系)主任同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另行补做实习。补做实习按照自主实习对待,补做实习经费学校不予承担。

(二)教育实习学生守则

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既是学生,又是教师,具有双重身份。既要按照中学教师的标准当好教师,又要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当好学生。实习生是学习和实践的主体,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结合中学实际,在教中学,在学中教,边教边学,逐步缩小学生与教师的距离,圆满完成教育实习的各项任务。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做到: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刻苦钻研,认真备课、讲课,耐心辅导答疑,仔细批改作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服从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的领导,虚心向优秀教师学习。对实习学校有意见或建议时,应通过校派指导(带队)教师按组织程序提出。

4.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借用的书籍、仪器等实习用品应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不私自组织实习学校的在校学生外出游玩及参加其它活动,需要时必须由实习学校教师领队。

6.维护学校荣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7.实习期间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执行,不得无故缺席。因故请假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日以内,由双方指导(带队)教师批准;请假三日以上一周以内,经双方指导(带队)教师签署意见,由实习学校校长批准;一周以上须书面申请,校派指导(带队)教师签署意见,报学生所在院(系)及实习基地负责院(系)批准。

8.实习期间,重要事项必须请示校派指导(带队)教师。

(三)实习生管理

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教育实习学生守则》,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在实习期间实习生的违纪行为,学校将参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实习生因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的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及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

(一)实习成绩的考核

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教育教学调查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教学调查报告、实习纪律等。考核应根据实习任务与内容并结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

(二)实习成绩的评定

成绩评定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标准》,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采用“分项考核,综合评定”的办法。综合的总评成绩中教学工作实习占60%、班主任工作实习占20%、调查报告占10%、实习纪律占10%。

(三)评定的步骤

1.个人总结。按照教育实习基本要求全面系统地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实习生总结报告》。

2.小组评议。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每位实习生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小组评议,并由组长负责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实习生总结报告》中本组同学评议栏。

3.指导教师评定。由实习学校教学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指导教师、校派指导教师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标准》,分别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考评,写出评语,给出成绩,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4.实习学校实习领导小组召开实习工作评议会,对《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中的评语和成绩进行审定。并对推荐的优秀实习生进行审定,优秀实习生的比例按10%进行评选。

5.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对各个实习基地的实习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实习汇报讲课情况,按教学工作实习60%、班主任工作实习20%、调查报告10%和实习纪律10%,在《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上签署综合评定意见,确定最终实习成绩。

(四)实习成绩的记载

实习综合评定成绩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及格(60~79)、不及格(59分以下)。成绩优秀率应严格控制在每个实习小组的30%以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记为不及格: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或实习环节缺失者。

2.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3.实习中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法行为者。

教育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

七、教育实习的总结、评比

(一)实习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实习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能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完成本院(系)实习基本任务,了解实习中的各方面情况。实施本院(系)的教育实习工作,能精心组织实习生进行校内集训活动。

(2)领导重视,领导能亲自送实习生下点实习,带队检查实习,及时协调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院(系)领导能有计划地去各实习点专程看望实习师生,实习期间,每个包干县区至少巡视一次。

(3)带队教师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能严格按照学校教育实习要求组织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

(4)能按照教务处有关要求联系落实实习任务,能严格执行实习生分配计划,在与各院(系)协调配合方面做的较好,报送各种材料及时规范。

(5)建设有稳固的实习基地,与实习点的联系密切,关系融洽,对巩固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做出一定贡献。

(6)所负责的实习学校中,实习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正常,无安全、违纪和教学事故发生。

(7)所管理的实习点整体工作出色,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在教育实习检查中实习点工作及实习组织工作得到领导表扬和肯定。

(8)认真做好院(系)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召开实习生座谈会,按时完成并将教育实习的有关材料及时送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能积极接受教育实习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加强与实习点的联系,对巩固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做出一定贡献。

(3)与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密切配合,认真指导并参加实习的全过程;指导实习生顺利完成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教学调查工作。

(4)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安全;无安全和责任事故,所带实习学生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5)所管理的实习点整体工作出色,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在教育实习检查中得到院(系)领导肯定。

3.优秀实习生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实习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肯干,圆满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2)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虚心接受指导,较好地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并做到教书育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大胆进行教改试验,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实习学校师生的好评。

(3)经常深入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情况了解;能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学生管理方法灵活有效,班主任工作实习表现突出。

(4)为人师表,尊重导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实习小组集体,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4.优秀实践教学基地条件

(1)基地实践教学各项规章制度齐全,领导重视,有常设领导机构,分工明确,管理到位。

(2)基地实践教学设施较好,管理规范,业务业绩好,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工作熟悉,认真敬业。

(3)圆满完成了实践教学工作任务,在承担实习任务期间师生未发生教学事故及安全问题。

(4)实习师生反响评价好,在教育实习检查中受到院(系)领导肯定。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办法

(1)实习先进单位由各院(系)申报,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2)优秀个人由各院(系)在本院(系)总结和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推荐。

(3)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先进单位名额根据当年实习评价结果确定;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院(系)推荐1~2名;优秀实习生按各院(系)实习生总人数的10%进行推荐;优秀教育实习多媒体课件每个院(系)推荐2个。

(4)教务处对各院(系)的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后,报学校实践教

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2.评选要求

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对先进单位的申报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要严格把关,要认真掌握标准尺度,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3.评选提交材料

各院(系)上报的先进单位、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教育实习多媒体课件都须附有相关的材料。

(1)实习先进单位:实习领导小组名单、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习制度、检查实习照片、其它活动及材料的书面记录。

(2)优秀实习生:咸阳师范学院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手册(教育实习手册)、实习教案、实习调查报告。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个人书面总结、落实实习工作计划情况、提高实习质量的措施。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实习先进单位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2)获得校派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奖金人民币100元。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实习评价指标体系

2.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