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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5-24    来源:咸阳师范学院    点击次数:


咸阳师范学院发展规划处是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参谋与办学咨询的职能部门。负责研究学校发展战略,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负责研究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与政策,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重点,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开展院校研究和专题调研等工作。发展规划处由处长全面主持工作,下设综合科和规划科。

     处长 :刘伟   办公电话:029-33720992

工作职责:

 1.主持发展规划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并将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处里每个工作岗位上;

     3.负责做好对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建设和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掌握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动态;

    4.负责做好学校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为学校领导提供相关信息咨询,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借鉴;

    5.在调研基础上,认真研究、科学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以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学校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6.负责组织起草、修改、调整、细化和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校园规划等;

    7.指导校内各单位制定发展规划,并对有关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学校专项建设项目的论证、申请、立项及建设过程的审核和监督、验收及评价;

    9.负责学校专项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和管理,包括资金的预算审核、指标下达、流量控制及效益分析等;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科长:王进   办公电话:029-33720990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履行;

    2.负责处内人员、设备、资产、办公网络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3.负责印章管理、文件督办、信函阅处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学校综合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以及来人来访接待;

    6.负责办公用品和公物的订购、保管和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完成各种日常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科长:闫鹏程  办公电话:029-33720990

    工作职责:

    1.做好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相关规划的论证、研究,提出研究报告、政策依据和决策建议;

    2.协助做好各单位目标任务书制定与下达工作;

    3.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各单位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的检查工作;

    4.协助领导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

    5.组织校内外有关人士的座谈会,及时征求和听取大家对学校事业规划的建议和意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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