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发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评选条件和要求,经发展规划处推荐,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会签,拟推荐咸阳师范学院参加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单位联评,发展规划处樊渭同志参加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个人联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发展规划处、校工会反映。
联系人:樊渭 高娥娥(工会)
联系电话:0990、0607(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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