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十一五”规划是指导我校“十一五”期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了解我校“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确保规划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重点和布局,促进我校实现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对我校“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学校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检查工作,目的在于检查了解“十一五”规划落实、完成情况,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确保“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单位(部门)的工作业务范围和工作性质不同分为两类:
(一)教学单位
1.本单位“十一五”规划总体执行情况;
2.学科专业建设情况;
3.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4.科学研究情况;
5.人才培养情况;
6.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二)职能部门、教辅和附属单位
1.本单位“十一五”规划总体执行情况;
2.各项具体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与措施。
三、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评估分为单位自查、学校集中检查、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单位自查阶段:2008年10月23日——11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学校“十一五”规划和本单位“十一五”规划检查工作落实与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与方案,填写《“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数据表》(教学单位检查数据表见附件1,填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职能部门、教辅和附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参照教学单位检查数据表式样,自制表格),并形成自查报告(体例见附件2)。
2.学校集中检查阶段:2008年11月10日——11月25日。
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单位进行走访检查,审查各单位自查报告和《“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数据表》,形成检查初步意见。
3.总结评估阶段:2008年11月25日——12月10日。
发展规划处总结评估学校“十一五”规划整体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报学校审定。学校召开会议,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于11月1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自查报告和《“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数据表》报发展规划处,电子版请发至发展规划处OA邮箱。
2.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自查报告要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有定性说明,又要有定量分析;既要定量考察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又要通过综合分析对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执行效果、落实情况做出客观真实地评价。同时要做好总结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寻找差距、提出实现目标的措施。
3.学校将对本次“十一五”规划中期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施情况纳入单位的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
附件:(请到学校发展规划处网页中“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1.《“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数据表》(教学单位)
2.咸阳师范学院×××单位(部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自查报告(体例)
3.《咸阳师范学院“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发展规划处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