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发生时,学校适时启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在灾害发生前后做好如下工作。
1.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具体事项;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联系上级管理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后勤保障处:加强风险研判,积极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负责组织力量对保障性用房、电气设备、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固维修;负责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妥善做好受灾受伤师生救治工作。
3.保卫处:负责灾情发生时门禁、道路交通、人员疏散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消防设施、通道等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4.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相关办公用房、临建房等排查、鉴定和经营性用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疏散场地和房屋;配合落实有关物资购置等保障工作。
5.基建处:负责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6.教务处:负责提前制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教学计划、考试安排等调整计划。
7.党委宣传部:负责5月12日“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及5月8日至14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教育工作。
8.学生处:做好学生防灾减灾救灾思想教育工作;结合军训开展防震救灾疏散演练活动;部署安排学生信息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9.人事处:负责防灾减灾救灾教师信息排查等相关工作。
10.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保障工作。
11.财务处: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12.各二级学院:负责灾害发生时师生排查、教育、疏散安置和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