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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1    来源:咸阳师范学院    点击次数: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学校老师应督促其先到校医院检查,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医院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校医院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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