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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

1、各科室负责人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安排门诊工作。

2、门诊各科工作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搞好室内卫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衣帽整洁,正点开诊,迎接患者,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早退,加强岗位责任制。

3、对疑难重症病员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提前安排门诊。

4、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病历,院长、副院长要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各科室医师要积极主动地接诊病人,防止推诿病人现象。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疫情报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6、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的安排病员就诊。

7、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和优生知识。

8、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9、转外医院病人,要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急诊患者,亲自护送,安全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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