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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集团)招(议)标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15-06-17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

《后勤处(集团)招(议)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及校医院

《后勤处(集团)招(议)标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4520日处长(总经理)办公会议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师范学院后勤处(集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后勤处(集团)招(议)标管理规定(暂行

为了规范后勤处(集团)工程建设招(议)标活动,保证学校后勤服务的正常运行,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和效益,强化后勤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咸阳师范学院立项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咸阳师范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咸阳师范学院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后勤处(集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招(议)标活动是指由后勤处(集团)负责的所有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

二、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招(议)标权限

1.三十万元以上的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项目,根据学校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办法,由后勤处(集团)组织,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议)标。

2.三十万元以下的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项目,由后勤处(集团)组织,后勤处(集团)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议)标,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

成立“后勤处(集团)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后勤处长(集团总经理)

成员:副处长(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审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工会分会主席、集团相关中心主任及相关专业人员。

招(议)标办公室设在后勤处综合科。

根据学校招(议)标工作有关规定,五万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维修修缮、改建、扩建、新建工程招(投)标时,必须邀请学校监察、审计、财务、国资等其他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后勤处(集团)招(议)标工作权限

1.三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其论证立项、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招(议)标、合同签署、工程管理监理、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由后勤处(集团)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后勤处综合科牵头、集团相关中心配合。

2.五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的招(议)标工程项目,可报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后勤处(集团)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招标或议标,施工由集团相关中心组织实施。

3.五千元以下的维修项目按日常维修处理,必须按程序搞好资料完善工作。

五、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实施程序规定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后勤处(集团)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招(议)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论证立项。维修修缮工程项目,无论项目大小,必须通过论证立项实施,其论证立项经后勤处(集团)研究同意,方可按有关审批程序上报学校批准后执行,若涉及校园规划有关项目,须经发展规划处审批。

2.公告发布。凡属学校立项的项目,按学校公告发布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后勤集团立项的项目,在后勤集团网页发布公告。

3.组织报名。凡需要代理公司全权代理招标的项目,代理公司执行时,其报名必须邀请监察处和后勤处一起监督;报名企业除缴纳报名费之外,还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中标企业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及履约情况予以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各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量及缴纳时间、形式等由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资格审查。招(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凡存在资质不全、违约、挂靠等问题,或以前参与学校招(议)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该企业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报名并参加该项目下一步活动。

5.考察。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报名企业资质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招(议)标要求:报名人员是否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是否存在围标嫌疑;公司是否具有固定地址、办工场所;是否具有承接本工程的实力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小组起草考察报告,向招(议)标领导小组汇报考察结果。

6.招(议)标。后勤处(集团)需要议标的项目,须经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并向主管院长书面报批,待报批同意后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需要招标的项目,招标过程要严格遵守招(议)标文件规定,对招标办法的确定及问题说明、对有关应提醒评委注意事项和需澄清的问题,必须在招标预备会上进行说明。需要集体形成结论和办法的,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7.合同签署。凡由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组织的招(议)标项目,中标企业确定后,由招(议)标办公室会同相关中心要及时和中标企业起草施工合同,后勤处(集团)处长代表学校签订相关合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8.管理监理。后勤处(集团)要按照各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项目技术难度、后勤业务人员的实际水平进行管理监理。必要时,可外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管理监理要确保各施工环节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确保合同执行全面、准确、有效;确保工程按时交工、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管理监理负责人要把好现场变更签证关,现场变更签证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9.施工配合。后勤处(集团)负责的各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招(议)标项目,安排集团相关中心积极配合施工的,相关中心不得推诿扯皮,要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执行。立项论证、管理监理、施工配合等相关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0.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必须邀请原招标人员参加。验收要仔细查验施工企业施工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需要改正的要向施工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改正内容和期限要求。

六、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招(议)标方式

三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的维修修缮、改建、扩建及新建工程,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仪标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公开招标。由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起草、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招标广告。公开招标的具体招标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招标规定。

2.邀请招标或议标。因存在特殊情况,需要邀请招标或仪标的,经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向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发出招(议)标邀请书,按国家和学校相关邀请招(议)标规定执行。

七、招(议)标工作原则及要求

1.凡属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项目,各环节由后勤处(集团)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本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工作程序规范,考察严格细致,工作环节完备,证件资料齐全。

3.资料的整理归档。招议标活动结束后,由后勤处(集团)招(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集团各相关中心负责,要及时将实施过的工程相关资料按时间顺序系统整理、复印、装订、归档。

八、几点说明

1.本规定由后勤处(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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