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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25    来源:咸阳师范学院    点击次数:

为促进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内容

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是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勤行政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会议。主要讨论决定以下内容:

1. 讨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的问题;讨论落实上级组织、校党委行政和校领导关于后勤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批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2. 讨论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研究学期工作安排、日常重要工作,讨论后勤管理处向上级和学校汇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3. 讨论决定日常维修与水电维修项目、服务外包项目等;

4. 在学校有关部门的参与下,研究对外有关协议、合同的订立;招投标项目的实施;

5. 讨论审定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6. 按照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求,讨论后勤管理处员工的聘用和解聘问题;讨论重大贡献或重大事故的奖惩问题;讨论有关分配方案;

7. 讨论后勤管理处工会、职工(员工)、学生代表等关于后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措施;

8. 处理决定日常行政工作需要共同商定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

9. 其他需要提交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问题。

二、召开的时间

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星期五上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

三、参会的人员

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由处长、副处长组成,综合科科长列席会议。会议由处长主持。其他需要参会人员,由处长确定。有关议题讨论结束后,相关人员即可退出。

四、议题的确定

议题由各科室向综合科提出(事先交科室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由综合科送处长审定。一般不得临时动议。处长审定并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由综合科提前通知相关科室,由该科室和分管领导准备讨论资料、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初步建议和可选方案。

五、决策原则

后勤管理处处务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的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参会人员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由处长结合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和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等做出决定和决策。如遇重大争议,处长无法做出决定和决策时,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六、会议纪律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因事不能出席的须向处长请假。

七、会务工作

后勤管理处处务会的会务工作由综合科负责,提前将会议日期、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必要时须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处长签发。执行会议决议以会议纪要为准。

八、督办落实

后勤管理处综合科负责会议决定的督办落实工作。凡经后勤管理处处务会议表决通过并形成纪要的制度、措施或工作方案,应当按要求落实。执行结果直接向分管领导汇报,出现问题共同协商处理,不能因为个人行为而使工作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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