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后勤管理处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咸阳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咸师院党发〔2016〕5 号)有关规定,结合后勤管理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的原则
1. 后勤管理处处长、党总支书记是后勤管理处的主要领导。党政领导成员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团结和带领全处干部职工做好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2. 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后勤管理处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是党组织参与行政重要问题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途径。后勤管理处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要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3. 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参会的人员
联席会议成员由后勤管理处行政领导班子、党总支委员全体成员组成。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工会主席、综合科科长、党支部书记等可列席会议。
三、议事的规则
1. 联席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的决议、决定及有关精神,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
2. 会议一般由处长主持,处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3. 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处长或党总支书记根据学校党政工作部署、指示精神和后勤管理处工作需要提出,并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相互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也可以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3)涉及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议题,由处长组织人员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后勤管理处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最后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应在征求后勤管理处工会意见、提交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并予以实施;
(5)凡未经后勤管理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事先协商确定、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要临时动议的议题,一般不列入联席会议的议程。
(6)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确定以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联席会议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进行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补充说明。
(8)联席会议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暂不做出决定。待会后继续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广泛交换意见后,可重新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9)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召开会议之前,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联席会议方可召开。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四、议事的范围
1. 研究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后勤工作的重要指示、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须向学校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2. 审定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针等。
3. 研究后勤管理处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调配方案。
4. 审定下达各单位的管理责任目标及其他重要工作任务。
5. 研究出台后勤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6. 研究指导当前工作、解决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把握工作进程,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7. 研究制订激励措施和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8. 涉及后勤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其他重要事宜。
9. 研究其它应由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五、议事的纪律
1. 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就会议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和会议决定。
2. 联席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正式讨论时,与会者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3. 凡经联席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每个领导成员都要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更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和向学校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并必须以会议的决定或意见对外表态。
4. 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与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访学进修和奖惩等有关的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5. 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和问题,要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记录本由专人保管,及时归档。对联席会议及决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所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会议决议形成的文字材料经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后,可在规定范围内公布。
六、决议执行与反馈
1. 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全体成员(包括因故未出席者)均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2. 分管副处长要及时指导、督察,执行部门要主动汇报落实情况。
3. 处长、党总支书记要对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要将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定期汇报。
4. 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应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