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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
  一、校园卫生要求
 1、路面清洁无杂物,台阶平整无尘土。
 2、花园草坪内无杂物(烟头、果皮、塑料袋等)。
 3、果皮箱、电话亭、石凳、石椅,报栏必须每天擦洗干净。
  二、值班人员要求
 1、遵守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无故离开。
 2、严禁进入草坪、严禁踩石凳、石椅、严禁在图书馆、教学楼、餐厅前溜冰。
 3、衣帽整齐、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三、学生管理与考核
 1、劳动课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病假、(指有校医院证明)事假(指特殊情况需本人回家料理的事宜)需本人提出申请,(系)辅导员签署意见,由劳动课办公室同意,因病、事假不参与劳动以无成绩记载,假满由本人提出补课申请,劳动课办公室予以安排补课。
 2、劳动课期间必须坚持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和离岗。
 3、爱护劳动工具,珍惜劳动保护用品及配收的物件,用后按规定及时归还,损失丢失,照价赔偿。
 4、成绩考核,分个人成绩和班级成绩两部分,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劳动课考核标准及成绩评定办法》执行,劳动课成绩不及格者,学院不予毕业。
  四、总结与奖励
  各系班级劳动课结束,于第二周的星期一召开劳动课办公室召集有关系和部门参加的总结评论会,给参加劳动的每个学生评出成绩,然后按10?的比例评出先进个人,学年结束时,按参加劳动课班级总数的25?的比例评选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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