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3-07-01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次数:
  咸阳师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简称“伙管会”)是代表维护全校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学校后勤部门管理食堂的群众性监督自律组织,是联系同学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伙管会接受学生处、团委、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的领导。伙管会以“求实”作为自己的会训。“求实”乃立会之本,是伙管会一切工作的前提。伙管会各级成员应牢记会训,实事求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伙管会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贯彻“自我管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十二字方针。
伙管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有关重大决定须由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第一章 伙管会委员
  第一条 凡取得咸阳师院学籍,承认本章程并遵守伙管会工作条例的本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加入伙管会。
  第二条 伙管会成员必须在伙管会工作过,并且在伙管会任职超过半年方能转为正式委员,否则为非正式委员。
  第三条 委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伙管会工作有参与权、表决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二)在委员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伙管会的任何委员或部门),指出任何委员
 (三)对食堂工作的监督权。
  第四条 委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伙管会章程,执行伙管会决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伙管会的声誉。
 (二)及时向伙管会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勇于揭露食堂(餐厅)损害同学利益的行为,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非正式委员不享有表决权,其他权利同正式委员。
  第六条 委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连续一个月不参加伙委会议,或工作表现极差的应由委员会议讨论后予以除名。
  第七条 委员退会后,应交还一切有关工作用品,并向伙管会申请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反馈到所在系。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一条 伙管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任委员若干,下辖办公室,监督部、宣传部。
  第二条 伙管会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副部长向部长,管理员向部长负责,部长向副主任委员负责,副主任委员向主任委员负责。
  第三条 办公室辖纪检调研部、内务后勤部、管理员助理部,监督部下设监督各部和流动监督部,宣传部下辖学生记者站、编辑部、宣传部。
  第四条 伙管会每年换届一次。下一届伙管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副主任委员由本届伙管会主任委员提名,并提交学生委员会申请决定。
第三章 伙管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伙管会的职能不仅仅是监督食堂工作,参与民主管理,更重要的是配合食堂做工作,与主管部门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伙管会是权利与义务并存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伙管会应该积极履行自身义务,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保持伙管会在同学中的良好形象,使同学充分信任伙管会,支持配合伙管会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 伙管会有权对各学生食堂伙食的质量、价格、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揭发、检举、制止损害就餐同学利益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有权对窗口服务进行监督,建议有关部门对服务态度差的服务员进行处理。
  第四条 伙管会有义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就餐中的一些问题,有义务会同食堂管理人员解决同学和炊管人员之间的矛盾。有义务宣传文明就餐,贯彻执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能力。在工作条件允许时有义务维持就餐秩序,对同学就餐时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予以制止。有义务组织好膳食工作的宣传,定期出版(伙食简报),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校主管部门和膳食部门的工作。有义务配合膳食部门搞好困难学生的营养就餐调查工作,有义务组织开展食堂帮厨及在食堂内的勤工助学活动,切实解决特田同学的实际问题。有义务配合膳食部门开展最佳食堂、最佳服务员、最佳厨师的评比活动。
  第五条 定期举行各种活动,定期召集各系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及部分同学开展座谈活动。增加工作透明度,增进同学与食堂之间的理解,使广大同学积极加入到伙食民主管理中来。
  第六条 每年十月十六日“世界粮食日”所在月内举行节粮月活动,在校园中大力宣传节约粮食。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1024x8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