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突发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预案
为了防止在发生食物中毒或情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给师生员工健康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利于抢救中毒者和善后处理,特制订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堂要立即停止加工、制作和售饭,并向中心主任、集团领导、校医院和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积极协助医院抢救中毒者。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炊具、设备和现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现场保护直至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解除。
4.配合学校和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原材料和留样。
5.落实学校、后勤集团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防火预案
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扩大和漫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防火顶案:
(一)接譬:
1.接到值班员的火警报告后,接警者要立即组织力量奔赴火灾现场承担起现场指挥责任,负责组织扑救灭火工作;
2.接到火警报告时,接替者应问清报警人姓名、单位、着火地点,被燃物品和火势大小,现场有无被困人员。
(二)报警:
1.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119”台报警,讲清着火地点、部位、被燃烧物品和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并不要挂断电话,随时与“119”台保持联系;
2.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校门口迎接消防车辆倒来,以便消防车辆能及时到达火场,进行扑救和灭火,同时,通知各门卫着火地点,由门卫带消防车辆到着火地点;
3.立即通知配电室对发生火情的地点断电。
(三)自救工作(消防车辆未到之前):
1.立即组织中心员工到达现场进行扑救和灭火;
2.立即报告后勤集团、保卫处和学校有关领导到达现场进行协调指挥;
3.组织中心员工自救工作分三组同时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和被圃人员,并立即送往医院;
(2)抢救财产,并转移到安全地方,同时指定专人看
(3)利用各类灭火器进行灭火
(4)在消防车辆到达后,灭火指挥权自然交给消防队,但应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工作。
(四)火灾现场保护:
1.由失火单位或校保卫处振人保护现场,并防止死灰复燃;
2.保护现场时,除调查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火灾
3.现场保护工作直至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解除。
三、处理盗窃预案
发现重大盗窃案件.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1.迅速派人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界定现场保护区,禁止任何人出入;
2.怀疑内部盗窃,应对单位人员进行控制;
3.迅速报警(保卫处电话33722208),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4.积极配合保卫处干警,搞好调查取证工作;
5.清点物资,统计盗窃损失情况;
6.将被盗窃情况报告上级领导,作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