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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部属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5-12-04    浏览次数:

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传媒大学4所部属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案情如下:

1.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经查,2015年6月,王次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王次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经查,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学校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严肃执纪问责,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党内警告处分。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经查,自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经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中兼职取酬、不得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不得套取挪用贪污科研经费,中央三令五申,教育部开展过多次治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并查处,导致学校发生的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分别给予王玲和施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汤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4、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一直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作为党委书记,陈文申对学校党委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不力负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涉及党纪处分商北京市纪委作出决定。该校党委常委、校长苏志武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办公用房严重超标,违规在校外餐饮场所公款宴请,将赠送学校礼品未进行资产登记长期摆放在自己办公室。教育部表示,作为校长,苏志武对学校财务管理混乱、“三公经费”支出严重超预算、有关部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教育部党组决定,给予苏志武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通报还涉及中国传媒大学其他几位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该校副校长吕志胜因违规超标用车、办公用房严重超标、违规使用由原办公室隔出的储物间和会议室等问题,受到行政记过以及免除副校长职务等处分。该校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姜纳新、财务处处长刘、后勤处处长周哲、党委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铁俊及秘书科副科长陈莹峰,在接受组织检查询问时,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应付巡视检查和组织调查问题。经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姜纳新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职务,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给予周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后勤处处长职务;给予陈莹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职务;对刘、铁俊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岗位。

教育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主动查找和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教育系统绝不允许有特殊组织、特殊党员,也绝不允许搞任何特权;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窝案和重复性案件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财务监管、基建工程、科研经费、招生录取、附属企业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从源头上完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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