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使入党积极分子早日成熟,为发展新党员打好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写过入党申请,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明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在程序上,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支委会讨论确定。
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产生以后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三、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任务
1、协助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
2、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在学习和工作上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并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工作的情况;
4、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四、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职责
1、联系人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每学期一次以上);
2、联系人每季负责收集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及有关材料,上报党小组或党支部;
3、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格和学习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地考察,实事求是写成文字材料,上报党小组或党支部;
4、联系人负责填写党支部或党小组交办的有关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外语系学生党支部
2004年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