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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3-03   点击数:

一、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科类

拟招生计划

备注

71

旅游管理

文史

30

招收“三校生”

72

学前教育

文史

40

招收“三校生”

74

汉语

文史

40

75

应用英语

文史

30

76

文秘

文史

30

8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

60

82

旅游管理

理工

30

招收“三校生”

83

学前教育

理工

20

招收“三校生”

84

应用英语

理工

20

备注:最终计划以教育厅核定数为准。

三、报考流程

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内容

网上报名

3月1日8:30-6日17:00

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现场确认

3月11日9:00--17:00

3月12日9:00--17:00

(1)考生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渭城校区艺术楼大厅)

(2)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3)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

考试时间

3月19日9:00-11:00

“三校生”文化课笔试,语文、数学、英语,每科50分,时间120分钟。

3月19日8: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

3月19日13:30-17:30

(1)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总分150分。

公示时间

3月28日-4月4日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

注册报到

4月11日

(1)考生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秦都校区注册报到。

(2)在我校进行体检;预交新学期书费。

(3)预期未注册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普通高中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200分。

“三校生”和同等学力学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50分。

五、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

咨询电话:029-33720888 3358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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