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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暨校级首届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学案例开发案例教学改革。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学校将组织开展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征集及首届校级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 征集工作主要面向我校培养学院在岗在编专任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 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我校教育专业学位领域。

、内容与规范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3. 教学案例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AI赋能教育新趋势和新问题,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4. 教学案例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未正式发表过。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5. 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6. 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征集要求,撰写案例正文,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教学案例编写、申报和打磨论证工作,动员本单位教师广泛参与,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组织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参与度,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不少于5(篇)项。

3.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教学案例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意识形态、体例格式等问题并对其负责,并于2026520日前将纸质版案例(一式五份)、授权书、查重报告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案例汇总表(附件5)提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厚德楼810室),上述材料电子版(案例命名方式:培养单位名称+案例第一作者姓名+案例名称word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kaqe0912@163.com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确定首届校级教学案例获奖名单(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并择优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同时组织专家对推荐教学案例进行专项打磨。

4.入选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https://case.cdgdc.edu.cn)。投稿活动名称为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提交系统的文档统一以案例正文-案例名称”“教学指导手册-案例名称的形式命名。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单位授权书(附件4)和查重报告书。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就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的起止时间为2026625日—79日。

撰写优质教学案例、开展高效案例教学,对我校深化教育硕士培养综合改革、提升教育硕士培养质量、推进硕士点扩建均具有重要意义。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高质量完成案例撰写并提交优秀案例作品。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

附件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单位授权书

附件5: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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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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