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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育人水平,培育高质量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与成果导向,围绕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创新、实践育人改革、导师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申报范围与类别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参照《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根据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细化指南项目或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未承担研究生培养的学院仅限于申报指南中的第一类选题。

(二)申报类别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

1.重点项目2项,主要指围绕我校研究生教育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改革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与实践,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和推广价值,资助经费10000元项目研究周期2年

2.一般项目10项主要聚焦研究生教学、实践、管理质量保障等具体环节开展研究与实践重点解决一线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与实际问题,资助经费5000项目研究周期1年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师及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需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独立或有效组织项目团队完成研究工作。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同时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同类项目在研省级或校级同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4.项目团队结构合理,成员分工明确,鼓励吸纳行业导师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项目。

5.项目选题贴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研究方案科学可行,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预期成果具体可量化、可考核、可推广。

四、项目管理

1.立项项目须严格按照申报书内容推进研究工作,未经

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研究周期及项目组成员。

2.学校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执行过半后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暂停或撤销项目

3.项目结题按照项目类别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实施方案及改革成效相关佐证材料。其中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发表1篇相关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1篇相关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公开期刊论文。所有研究成果须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且标注“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字样,研究成果使用权归学校和个人所有。

4.项目因故无法按期结题,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期满仍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学校将予以撤销项目,同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5.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后再拨付50%

6.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为汇报和成果展示等。主要根据项目目标责任书,验收是否达到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是否有标志性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排序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3.以上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于2026年529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至指定邮箱kaqe0912@163.com,

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师、师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029-33720673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

3.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6年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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