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育人水平,培育高质量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与成果导向,围绕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模式创新、实践育人改革、导师队伍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与类别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参照《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根据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细化指南项目或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未承担研究生培养的学院仅限于申报指南中的第一类选题。
(二)申报类别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2项,主要指围绕我校研究生教育全局性、关键性、前瞻性改革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与实践,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和推广价值,资助经费10000元,项目研究周期2年。
2.一般项目10项,主要聚焦研究生教学、实践、管理、质量保障等具体环节开展研究与实践,重点解决一线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与实际问题,资助经费5000元,项目研究周期1年。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师及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需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独立或有效组织项目团队完成研究工作。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同时作为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同类项目。在研省级或校级同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4.项目团队结构合理,成员分工明确,鼓励吸纳行业导师专家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项目。
5.项目选题贴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研究方案科学可行,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预期成果具体可量化、可考核、可推广。
四、项目管理
1.立项项目须严格按照申报书内容推进研究工作,未经
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研究周期及项目组成员。
2.学校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执行过半后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暂停或撤销项目。
3.项目结题按照项目类别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实施方案及改革成效相关佐证材料。其中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发表1篇相关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1篇相关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公开期刊论文。所有研究成果须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且标注“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字样,研究成果使用权归学校和个人所有。
4.项目因故无法按期结题,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期满仍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学校将予以撤销项目,同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5.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分两次划拨。项目立项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后再拨付50%。
6.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为汇报和成果展示等。主要根据项目目标责任书,验收是否达到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是否有标志性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排序,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3.以上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于2026年5月29日前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至指定邮箱kaqe0912@163.com,
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导师、教师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029-33720673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
3.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