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咸阳师范学院是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帮扶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留学生18700余人,其中研究生77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博士、硕士占比90%以上。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全国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3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28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三秦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社科联专家等50余人。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教育硕士、文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均为陕西省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初步形成了教师教育、人文社科、工程应用、经济和管理应用、艺术体育等学科群。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4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2项,厅局级科研奖励120余项。秦汉历史文化与考古研究具有区域优势,建成省级优势学科——历史地理学,设有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刘庆柱社科名家工作室、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编辑出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刊《秦汉研究》。教师教育办学特色与优势明显,设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教师“国培”“省培”基地以及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教师教育中心。现有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陕西省吴宓研究会、陕西省刘古愚研究会、咸阳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咸阳发展研究院和泾阳茯茶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研究机构33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27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10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聘请10余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数百名。
二、招生计划与学制
2027年我校计划招收教育硕士和文物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咸阳师范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三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及2年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其他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接受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公开刊物(带CN号)上发表与所学专业或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
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均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跨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均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网、官微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六、复试、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的安排和部署,制订本校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工作办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官方公众号及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官网。
七、体检
我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九、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奖助体系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贫困补助、绿色通道等制度, 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研究生培养校区为渭城校区。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22 考点代码:6156
单位名称:咸阳师范学院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
E-mail: xysfxyyjs@163.com
咸阳师范学院网址:https://www.xync.edu.cn/
咸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www.xync.edu.cn/yjsy/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72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