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1号)、《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加强过程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切实承担好研招考试为党育人、为国选才的神圣使命。
二、组织领导
(一)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
(二)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
学院纪检委员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成立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专家组
成立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人数为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每小组需配备1名记录员。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
(四)具体要求
学院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和权利的同时,明确其责任,规范其工作行为。
1.所有参与复试的命题教师及工作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须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须执行回避制度。
3.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进入复试考场,要求衣着整齐、注意言行;禁止在考生复试过程中交头接耳、无故离开复试考场,保持复试工作仪式感。
4.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5.复试小组设专职秘书1人,记录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复试记录留档备查。设技术员1人,负责联系候场考生、审查材料等工作。
6.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7.由院长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以增强复试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确保复试录取质量。
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结合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差额复试名额,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缺额情况,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在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不高于300%。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咸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1.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不晚于3月31日
日程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2.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4月28日前完成
日程安排: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学院负责通知调剂考生。
(二)复试实施方式
复试方式分为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所有专业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学院根据调剂时间再确定。同一专业的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复试实行“三随机”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每个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专家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
(三)复试考生范围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的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调剂政策,学校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
3.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四)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材料扫描电子版请复试前24小时发至指定邮箱):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
3.《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政府鉴定并盖章)。
4.《报考咸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
5.学历学籍证明。
应届生: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
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期间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6.招生学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试资格审核由历史文化学院负责。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考生,需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五)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申请相关材料电子版须于复试前48小时发送至邮箱:xysfxyyjs@163.com,并及时联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复试时一并提供。具体加分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则可享受相应加分,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复试名单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进行公示。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门。
1.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录取时参考使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面试中应通过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专业面试: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4.复试笔试科目考试。专业复试科目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每科目总分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tts:www.xyc.d.cifo11811 22831.tm)。
5.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2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目总分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命题
学院须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开展复试命题工作,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科学、规范、安全。根据考生规模,命制充足的试题数量供考生抽取(面试试题袋数>考生人数)。
(八)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要求
1.复试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得分+专业综合面试得分)/复试成绩总分×100。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加试科目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五、调剂复试
学校对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调剂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等,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调剂工作相关通知。
六、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招生质量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按照招生专业,以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10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小数点后有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
2.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拟录取公示名单报校招委会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二)正式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还须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录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教育部录检通过名单为准,学校将按照正式录取名单向考生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1.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调剂考生须于确定为“拟录取”后7日之内提交。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最终将不予录取。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
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复试笔试试题、加试试题、面试试题、考生成绩等均属于国家级机密,按国家级机密级别保管,所有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复试各环节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历史文化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对考试情况进行保密,不得透漏考题内容。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向考生透漏包括复试成绩、拟录取情况等在内的任何信息。
(二)严把过程管理。专业复试综合面试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历史文化学院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信息公示与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所有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需公开、公示的信息,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公众号公开、公示,不得仅通过公告栏、复试群等方式公开、公示。
1.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各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报校招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信息。
2.拟录取名单公示
每批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拟录取名单报校招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在复试过程中,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应报校招委会办公室研究解决;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历史文化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五)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受理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子信箱:xysyjwjc@163.com
举报电话:029-33722011
(六)咨询方式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8:00)进行电话咨询。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13309136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