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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外语系关于学生安全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次数: 出处 : 外国语学院

为保证我系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与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现规定如下:

一、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严禁乱拉电线;严禁在宿舍生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杯、电热毯、台灯等宿舍内严禁使用的电器。最后一位离开的同学应关闭宿舍内所有电器。

二、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严禁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提高防盗意识。

三、严禁在外住宿或留宿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含在家住宿),必须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四、离校外出(一天之内)必须结伴而行或告知同宿舍的同学外出目的与返校时间:一天以上,必须到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并通知家人。

五、按时上课、严禁迟到、旷课、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班主任(签字)→辅导员→系主管书记→院教务处→通知任课教师。严禁托人请假、代人请假;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六、宿舍安装电脑必须到学生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严禁在校外上网。

七、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如有违纪者,将按照有关制度处理。

咸阳师院外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