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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外语系学生行为文明守则与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次数: 出处 : 外国语学院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规范学生行为,优化育人环境,培养高素质人才,把我系建设成为院内一流,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咸阳师范学院外语系学生行为文明守则与规定》。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有损国家尊严和学校荣誉的活动。

二、积极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学校稳定。不准参加“同乡会”、“同学会”、跨校社团组织 ,不准张贴大、小字报,严禁罢课、罢餐以及非法集会游行。

三、自觉维护各民族的团结友爱,尊重不同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严禁以宗教信仰组有为借口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四、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和睦相处,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体。

五、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语言文雅,待人有礼。严禁语言粗俗、出言不逊。

六、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不得欺骗组织、单位和他人。

七、勤奋学习,敬业守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诚实应考,严禁考试作弊。

八、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许可的勤工助学活动,严禁从事营利性经商活动。

九、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不准浪费水、电、粮食和其他公共财物。

十、服饰整洁,衣着大方。不准穿运动短裤、背心、拖鞋、露透服装进入教学区、会场等公共场所。

十一、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公共场所不准勾肩搭背和其他不文明行为。

十二、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杂物,不乱倒垃圾、杂物和剩饭剩菜。

十三、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不准去校外录象厅、歌舞厅、网吧。严禁观看、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浏览黄色网站和反动宣传网站。

十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起哄。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酗酒、打麻将。

十五、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禁止携带各种酒类进入公寓;未经许可不准夜不归宿,不准留宿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严禁从楼上扔杂物、抛酒瓶、废水等;严禁在公寓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做饭或烧水。

十六、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惜教学、科研设备。严禁在公物上乱踩、乱写、乱画、乱贴;爱护花草树木,不得穿行草坪。

十七、爱护消防设施和警示标志。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卸消防设施、器材。

十八、关注健康,严防疫病传播。严禁学生豢养宠物,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公寓、食堂、教学区等公共场所。

十九、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取消其校内勤工助学资格。对情节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本规定由外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