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人工智能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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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资源、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改革创新,推动智慧课程建设,积极构建数字驱动、人机结合、跨界开放的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新生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人工智能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 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部署,聚焦智慧课程建设,协同提升课程建设及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此次专项项目申报对象为参加本年度“培训进学院”暨数智素养提升专项培训活动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专任教师,或参加今年学校组织的数智化专项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专任教师。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6学时。

(二)申报指南

本次专项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报选题须聚焦智慧课程建设,申报教师须依托本人所授课程,围绕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开展研究,项目名称由申报教师自行拟定。

若申报人所带课程已作为依托课程申报2025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暨人工智能赋能青年教师发展专项课题或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则该课程不得再次作为依托课程申报本次专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规定;与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课题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能够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作为参与人(含负责人)不得超过2项。

(四)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须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负面记录。

(五)各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学校将综合本年度“培训进学院”暨数智素养提升专项培训活动完成情况、申报书撰写质量等因素,择优资助不超过100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项目结题后,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五、项目结题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各类项目最终成果至少须包含:申报项目关联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案》,并运用人工智能,完成将该课程在超星学习通/智慧树/学堂在线等平台的课程建设工作。

(二)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及汇总表,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书所在学院意见及汇总表须经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安排专人于2026年7月7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wangjing198361@126.com(申报书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申报书命名格式为“教师姓名+学院名称”)。

2.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教师于2026年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同步上传至:http://517vw3mk.mh.chaoxing.com。

3.一经报送不得更换,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教师参加本年度“培训进学院”暨数智素养提升专项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参加今年学校组织的数智化专项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于2026年7月7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809室。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政策咨询联系人:王静    18691077327

材料提交联系人:郭丹洁   029--33720543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殷敏  155 2910 7377



教务处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