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实践教学 > 正文

历史文化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


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教务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历史文化学院各专业实际,特制定《历史文化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制度》:

一、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负责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我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布置毕业论文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动员与学术道德教育。

(三)根据选题原则组织审定毕业设论文选题并报教务处审核。

(四)为学生选配合适的指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

(五)检查任务书填写情况,审定学生选题并报教务处备案,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

(六)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负责对我院毕业论文工作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七)组成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八)总结毕业论文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对毕业论文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九)做好毕业论文文件的归档工作。

二、实施与进程

(一)毕业论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教师申报课题、学生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论证、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中期检查、评阅、答辩、评定成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总结与评估。

(二)学院应在第七学期中期做好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题目,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课题申报表》,明确课题类型、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

(三)学生于第七学期末完成选题,指导教师应于第七学期末,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任务书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四)学生应于第八学期开学前完成文献查阅、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学院在第八学期初组织学生召开开题报告会。学生集中进行毕业论文的时间为6周,在集中时间内须完成调研、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

(五)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毕业论文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并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核查、质量评估和总结。学校视情况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

三、毕业论文工作规范

(一)指导教师规范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应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科学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按照规范进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1.指导教师条件与配备: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或硕研以上学历教师或技术人员担任,助教且为本科学历和未从事过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形成指导教师梯队。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

2)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指导教师在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期间,要安排足够的时间与学生交流讨论,原则上每周一到两次。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应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时,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3)指导教师应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并附选题的基本要求及介绍,供学生选择,指导学生选题。

4)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拟订毕业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及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5)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审订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或设计方案,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检查、辅导答疑,及时填写中期检查表,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

6)毕业论文工作结束阶段,指导教师应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任务书要求,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语,包括对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论文质量和应用价值的评价等。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在答辩结束后,对优秀的毕业论文积极推荐,争取公开发表。

(二)学生规范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范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任务。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有关指导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开题报告,并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开展撰写工作。

4.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期间应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考勤。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5.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规定的工作,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或套用他人研究成果,否则按不及格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处理。

6.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评阅后,对错误及不足之处应及时予以更正、改进。

7.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学生应整理好各种资料,及时呈送给指导教师,作为教学资料收存。

(三)选题原则

为了使学生能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选题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其内容、论点、资料以及论述的角度都应立足于创新,在理论上有所突破。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择毕业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课题的选择应结合科学研究、社会发展和现实需求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毕业论文题目,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

2.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计划、培养目标,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应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知识,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得到科学研究(设计)能力和方法的基本训练。文献综述类题目原则上不能作为毕业论文题目。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题目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等实际情况,使学生的水平和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4.选题尽可能多地反映学科发展水平、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

5.毕业论文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确因课题需

要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必须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分

工要明确,工作量要适当。

6.毕业论文题目一般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的方式。对于部分学生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兴趣自选的课题,学院要严格审核控制,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教研室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7.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题目必须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否则不得变换。

(四)毕业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1.答辩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答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院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科技人员)的人员担任。

各答辩小组负责:

1)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

2)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

3)组织并主持各小组答辩工作。

答辩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的成绩进行评定。

2.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在答辩之前先要经指导教师和指定评阅人的评阅:

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论文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

在答辩前,各答辩小组应组织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其他评阅人根据毕业论文评定标准评阅毕业论文,并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同时写出评语。

答辩前,各答辩小组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经两次“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论文全程时间1/3者;

没有完成毕业论文教学要求者;

ƒ没有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者;

评阅成绩不合格者。

2)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ƒ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问题进行回答。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3.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方法

1)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5%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2)采用结构分评定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3)评分标准按毕业论文评阅指标标准执行。

4)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工作:

学院在总结毕业论文工作的基础上,经答辩小组推荐,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产生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论文按5%的比例评选,评选结束后应予以公示,并编印优秀毕业论文汇编,报教务处备案。

四、文档管理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一)毕业论文资料分为主件和副件,主件为学生毕业论文文稿,副件为与学生毕业论文相关的资料表格。主件二份,一份存学生档案,一份留学院学生毕业论文档案中保存;副件一份,留学院学生毕业论文档案中保存。

(二)学院将毕业论文汇编两份,汇编的装订顺序为:汇编封面、目录、毕业论文文稿(按学号顺序编排),不装订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