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深入挖掘一线教师教书育人中的鲜活事迹,通过真实可感、温暖动人的育人故事,展现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强大合力,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搭建教师交流展示平台,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内生动力,形成“校校讲、人人讲”的良好局面,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涵养高尚师德,把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组织方式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展演活动,认真遴选推荐1人参加学校遴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将择优遴选推荐1人参加省级“讲述育人故事”遴选活动,入选人员由学校安排进行相关视频拍摄。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委要组织做好推荐活动,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与,确保讲述活动形式多样、辐射广泛。要优化流程设计,确保人选推荐工作高效简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真正具有代表性、时代性、示范性的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讲述内容要紧扣活动主题,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教育教学改革等重点领域,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因材施教、关爱学生等核心。育人案例必须真实可信,情感真挚,故事链条要清晰完整,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党委于3月23日12:00前,将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单位推荐表(见附件1、2,含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樊渭
联系电话:029-33720977
工作邮箱:53244629@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