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19号学生公寓楼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6浏览量:

根据《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咸阳师范学院19号学生公寓楼

2.评估主体:咸阳师范学院

3.评估事项涉及区域及地点:咸阳市渭城区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内。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3603 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 12 层,地下 1 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93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20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能够新增床位2706 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5.建设工期:本项目预计工期36个月,2026年6月30日开工。

6.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20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由学校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项目评估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咸阳师范学院        联系电话:029-33722887

来信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1号    电子邮箱:xync@xync.edu.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截止日期:本公示有效期为 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9日。

                                    咸阳师范学院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