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0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冬季是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的高发期,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校园冬季消防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好《消防法》及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或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单位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查要突出办公室门锁、电器、灯、线、开关等的安全检查;火灾隐患和重点要害部位管理漏洞检查;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保卫处协助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广大教职工要对自己的小家做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家中门窗锁、水电及天然气管道和开关等部位。楼层低、沿路、临街的住户应检查防盗设施情况,及时加装防护网。在家里尽可能不存放大量现金,对于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居家休息或外出时要锁好门窗(反锁),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四、各单位要把重点要害部位作为排查的重点,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逐项进行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作好登记。

  五、各单位务必于20161113排查完毕,将隐患排查结果报保卫处。

  六、保卫处、宏大安保公司及学校相关部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检查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单位自查而未查出的安全隐患,保卫处将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逐一落实,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季,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