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拟对文科路12#学生公寓一层商业用房租赁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及要求:
12#学生公寓一层(南边为A座,北边为B座),建筑面积2239.26平方米(含厕所),框架结构。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必须直接经营,不得转租他人。
二、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不限,但不得经营以下项目:(1)不得经营餐饮业;(2)不得经营噪音超过55dB的项目;(3)不得经营或储藏易燃易爆的物品;(4)不得经营损害楼体安全的项目;(5)不得经营网吧、KTV、舞厅等项目。
三、经营合同签订:3年
四、报名要求:
1.企业单位及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单位企业报名时需提供验审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资质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红印的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需提交经营项目、拟租赁位置、拟租赁面积等相关内容资料。
3.以上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4.所有报名人及项目,经学校综合考察评定后予以确定,并另行通知。
5.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6.报名地点:咸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处(老图书馆一楼南)
7.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杜老师、李老师 029-3372019233720193
咸阳师范学院资产经营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