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的通知》(咸办字[2023]55号),我校科学研究处处长、陕西省教学名师、三级教授刘先进受聘为市委法律顾问,聘期1年。
此次法律顾问的遴选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咸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市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水平。据悉,此次市委法律顾问共有5人获得聘任。
供稿单位:科学研究处 作者:潘丽鹏 审核:刘先进